记者黑宏伟从自治区财政厅获悉:近日,中央下达我区困难群众补助资金24.7亿元,将于本月底前全部拨付到各地州。与去年同期相比,中央下达我区补助资金增加了8.2亿元,同比增长15%。
此项资金将统筹用于城乡低保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、临时救助、流浪乞讨人员救助、孤儿基本生活保障五方面支出。
据了解,这是今年我区第三次筹集到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。年初,由中央财政下达38.4亿元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;4月,自治区本级财政下达8.9亿元,加上此次财政部再次下达的资金,今年我区总共筹集到72亿元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。
自治区财政厅将会同自治区民政厅拨付补助资金,计划将于本月底前全部拨付,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。
自治区财政厅相关负责人表示,自治区财政厅将加强对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的使用管理,加大结转结余资金消化力度,加快预算执行进度,提高资金使用效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