据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监测数据,受冷空气活动影响,“乌—昌—石”区域自3月6日下午起,扩散条件开始好转,逆温层打破后难以建立,3月8日—10日区域空气质量以良至轻度污染为主,达到解除黄色预警条件。经专家会商讨论,自治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决定,3月7日20时解除本次区域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。